(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万象新闻4月25日报道,广西百色市的杨某在市区某小超市分别购买已经过期的鸡蛋风味挂面、奶香巴旦木等食品,共支付30元。随后,杨某以销售过期食品为由,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赔偿5000元,并退还30元购物款。
相关报道截图(图源:万象新闻)
庭审过程中,法官发现,2020年以来,杨某曾多次购买过期食品,明显不是生活消费所需。杨某故意以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主张惩罚性赔偿,仅在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此类案件就高达54件。
法院认为,原告明知过期后还购买,其目的是为了请求获得惩罚性的赔偿,对其诉求不予支持。不过,案件中超市销售已过保质期的食品属违法,因此需要退回杨某购物款30元。
(极目新闻综合环球网、万象新闻)
(来源:极目新闻)
X 关闭
Copyright 2015-2023 港澳经济日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3022245号-31 联系邮箱:435 226 40 @qq.com